文/孙行者
通常来说,买了车的人都不希望自己的爱车身上出现污渍,让爱车时刻保持整洁是日常保养工作中最常见的一项了。但与之相比,相信不少军迷朋友们都希望“福建舰”这艘国产最新型“超级航母”的飞行甲板能“脏”点,因为舰载机起落架与飞行甲板接触所留下的黑色轮胎摩擦痕迹,将成为这艘8万余吨巨舰拥有舰载机起降能力的最佳证明。那么,在该舰即将迎来的第三次海试中,舰载机是否可能上舰呢?
(上海海事局发布的航行警告)
上海海事局于周一发布了一则航行警告,内容为“长江口7月3日一大型船舶深水航道出口实施交通管制”。想必敏感之人可以很轻易地推断出,需要使用深水航道出口的“大型船舶”基本就是指国产航母“福建舰”,毕竟在该舰的前两次海试开始前,上海海事局也发布过内容几乎一模一样的航行警告。距离首次海试的结束时间不到两个月,“福建舰”就又要出海展开测试,如此高效率的新装备海试工作,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极其少见的。可见,福建舰不愿做宅男,在家里早就憋不住了,遥远的大洋才是心之所往。
(“福建舰”飞行甲板上出现舰载机全尺寸模型)
在第二次海试期间,“福建舰”的主要活动区域位于黄海,进行了与首次海试相似但时间更长且动作更多的航行测试,进一步验证了国产大型水面舰艇动力系统和传动系统在持续高强度运转状态下的可靠性。经过这两次海试后,相信没有人会怀疑“福建舰”是多么的“能跑”,况且该舰马上就要展开的第三次海试仅与第二次间隔约三周,也从侧面佐证了这一点。考虑到就在前不久,诸如歼-15、歼-35和空警-600等舰载机的全尺寸模型出现在了“福建舰”的飞行甲板上,那在航行能力已无问题的情况下,人们自然会对“该舰是否可能在第三次海试中进行舰载机放飞和着舰测试”而倍感期待。然而很不好意思,笔者可能要给许多军迷朋友们浇上一盆冷水了,因为这艘航母大概率不会在第三次海试时就对相关科目展开测试。
(“山东舰”放飞歼-15舰载机)
了解中国航母海试流程的人都知道,相关工作基本可分为三大步骤,即系泊测试、厂方海试和军方验收海试。从“辽宁舰”和“山东舰”这两艘现役航母的海试经验来看,它们在被军方接收并投入服役状态时,均未进行过舰载机放飞和着舰测试,也就是说舰载机的放飞和着舰测试等科目并未被划定在厂方海试的过程中,而是要在军方验收海试的环节中完成。由此想来,“福建舰”的海试工作应该也会遵循相关经验和做法,我们恐要等到该舰服役后才能看到其首次放飞和回收舰载机的一幕出现。
(“福建舰”测试海上倒车)
不过各位倒是也不用感到气馁和灰心,航空母舰毕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为了确保其能与舰载机实现完美结合并发挥出完整的战斗力,对林林总总的各子系统和零部件的测试亦无比重要。如今在动力系统和传动系统已完全通过考验的情况下,笔者认为“福建舰”差不多该在第三次海试中启动各类“不易被察觉的测试”了。
(飞行甲板泡沫洗消系统测试)
(航母舰内消防泡沫系统测试)
既然舰载机全尺寸模型已上舰,那第三次海试中的一大重点科目,很可能就是舰载机的舰内机库调度和飞行甲板调度,期间必定涉及诸如飞机升降机升降、弹药升降机升降、挡焰板竖起与放下、舰载机与飞行甲板下的航母舰内舰载机油缸的对接,以及舰载机摆放点的系留装置是否可靠等方面的测试。不仅如此,更加难以简单地从舰体外观来发现的通信系统测试、指挥系统测试、电子干扰与反电子干扰能力测试、声呐和其他声学处理系统测试、导航灯光测试、淡水制造设备测试、舰内通风系统测试、飞行甲板喷淋系统测试和舰内消防系统测试等,也有可能在第三次乃至后续的海试工作中陆续进行,它们也是决定航母能否拥有战斗力的关键一环,哪个都不能马虎对待。
(“福建舰”会在服役后弹射舰载机)
所以说,航母海试工作急不得也赶不得。截至目前,“福建舰”在前两次海试中的表现已经是极其优异,很多人猜测的该舰可能于2025年中旬或年底服役的时间点,很可能还是过于保守了,不排除这艘航母可在今年年底或明年上旬就交付人民海军。届时,歼-35隐身舰载机从该舰上腾空而起的英姿,应该就会映入我们的眼帘。